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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清理校内无校园通行标识牌电动自行车的通知
2024-08-28 11:47  

根据陕西省委教育工委、教育厅印发《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实施方案》和《西安邮电大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要求,保卫处将对无校园通行标识牌电动车进行清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清理时间 

 2024 年 9 月 18 日至 2024 年 9 月 31 日 

二、清理对象 

长安、雁塔校区内无校园通行标识牌的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。 

三、集中存放地点 

所有清理的电动车将统一集中存放,长安校区存放地点为长安校区西区北门内西侧,雁塔校区存放地点为科技公寓东北角。 

四、认领程序、时间及地点 

请车辆所有者凭购买车辆的有效票据认领,如不能提供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学院(部门)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,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存放地点分批集中认领,认领完成后将车辆驶离校园。 

五、相关要求 

1、请教职工及学生对本人已安装校园通行标识牌的电动车进行规范、有序停放,保卫处将不定期对乱停乱放的车 辆进行挪移并锁车。 

2、2024 届已毕业学生,请尽快将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驶出校园,并自行妥善处理,禁止再次将车辆驶入校园。

3、对于无人认领的无校园通行标识牌车辆,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不定期分批处理。 

4、自 2024 年 9 月18 日起,校内禁止出现无校内通行标识牌的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。一经发现,立即清理。 

5、 2024年 8 月 26 日至 9 月 14 日,已办理校园通行标 识牌尚未领取的教职工请尽快到西区警务室办理上牌手续 (雁塔校区在科技公寓 104 室);符合办理条件尚未办理校 内通行标识牌的教职工及学生请以部门、学院为单位填写申请表(见附件),并于 8 月 31 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保卫处 孙建平广讯通,纸质版请送至办公楼 131 室,逾期不再办理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保卫处 2024年8月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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